在高速道路上,我們經常會看到交通設施,如防眩板、路釘、活動護欄和輪廓標志,但不要低估這些交通設施,它們是否有很多知識?
1.公路建設交通基礎設施,設為護欄、隔離技術設施、防眩設施、視線誘導教學設施四類。
2.公路護欄分為剛性護欄(混凝土護欄)、半剛性護欄(波紋梁護欄)和柔性護欄(纜索護欄)。
3.高速公路交通護欄按用途進行劃分,可分為路側護欄、中央分隔帶護欄和橋梁護欄存在三種。
4.視線引導設施包括輪廓標志、分裂合并標志和指示或警告線性標志(<注:道路按鈕是其中一種形式)。
5.路側護欄有A、S兩級,中央進行分隔帶護欄有Am、Sm兩級,兩級中的后者為加強型。
6.側護欄長度為70m,S 級護欄柱中心距為2m。
7.高速公路、一級公路工程均應通過設置一個中央分隔帶護欄和路側隔離技術設施,其上的特大橋、大、中橋均應設置以及橋梁護欄。
8.高速公路、一級公路應在全線連續設置等高線標志,直線段設置間距為50m。
9.路側波形梁立柱外邊緣到路肩進行邊緣小距離規定為:當土路肩設計寬度為75cm時,不應影響小于25cm。
10.波形梁護欄柱埋入土中的深度在有路緣石和無路緣石時分別不小于125cm 和110cm,混凝土埋入深度不小于40cm,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小于 C15。